关于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水力学》课程名称的通知 2007/01/23 16:28:06
粤考试中心[2005]138号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各有关主考学校:
现将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水力学)课程名称的通知》(考委办函[2005]56号)转发给你们。《水力学》课程(课程代号:2444)为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建筑工程专业(独立本科段)(专业代码:B080806)课程,已取得该课程合格成绩的,可顶替调整后的课程(顶替表见附件二)。课程调整规定从2006年10月开始执行。
请你们及时向社会公布,以便考生了解上述课程调整和调整后课程顶替的有关规定。
附件一: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水力学>课程名称的通知》
附件二:原课程与调整后课程顶替表
二○○五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转发 教育 自学考试 通知
抄送:各县(区)自学考试办公室
附件一: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函件
关于变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水力学》课程名称的通知
考委办函 [2005]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根据全国考委土木水利矿业交通环境类专业委员会意见,为适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土木工程类专业的不断拓展和国家注册工程师制度的需要,经研究,决定将《水力学》(2444)课程名称变更为《流体力学》。变更后课程学分不变,课程代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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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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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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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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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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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体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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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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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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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体力学(实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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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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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考办《关于新编或修订部分课程自学考试大纲、教材的通知》(考委办[2O04]138号)中公布的大纲、教材名称,已将《水力学》变更为《流体力学》,从2006年1O月开始,将按照新的大纲、教材组织命题。
请将以上变更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抄送:全国考委土木水利矿业交通坏境类专业委员会
附件二:
原课程与调整后课程顶替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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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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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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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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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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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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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代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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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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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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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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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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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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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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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体力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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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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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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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体力学 (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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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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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cwh,审核: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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