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单考专业的通知 2008/02/03 18:01:57
各普通高等学校,各市考试中心、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的精神,对2008年在广东省招生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内容,各校都作出了相应的规定。为让考生全面了解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单考专业的术科考试内容,现汇总了部分2008年在广东省招生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单考专业术科考试内容并予以公布(见附件)。此次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单考专业术科考试内容由各高校上报,按照《关于广东省艺术术科统考涉及的艺术类专业认定的说明》(粤招办普〔2007〕115号文附件2及粤招办普〔2007〕116号文附件1)要求,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予以认定。各高校具体的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广东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请有关部门及时向考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附件:2008年全国普通高校艺术类单考(校考)专业一览表[网页格式]、[Excel文件格式]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编辑:dxw,审核:d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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