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的位置:招考首页 >> 信息中心 >> 招考信息


教育部公布:高考加分最多不超20分 7类考生可享受
2008/02/04 14:47:18


 

  本报讯(记者李莉) 教育部1月30日公布2008年高考加分标准和照顾对象,7类考生可享受加分,3类考生可受到照顾,这些学生可享受的优惠不能超过20分。
    
    根据规定,应届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考生获得省级优秀学生称号者、奥赛获奖者、获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等,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考生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适当增加分数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增加分数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增加的分值不得超过20分。
    
    有三类考生,由省级招生委员会决定,可在高等学校调档分数线下适当降低分数要求投档,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降低分数要求投档条件的,只能取其中降低分数要求幅度最大的一项分值,且不得超过20分。三类考生是:边疆、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烈士子女。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可在其统考成绩总分的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
    
    退出部队现役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的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的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残疾人民警察、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报考高等学校,在与其他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散居在汉族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在与汉族考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来源:北京晚报)



(编辑:wq,审核:wq

打印此页   发送给好友

>> 相关文章
· 解读《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新变化 (2008/02/04)
· 关于公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单考专业的通知 (2008/02/03)
· 关于星海音乐学院等专业艺术院校及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特殊专业单独组织术科考试的通知 (2008/02/03)
· 关于公布2008年全国部分高等学校艺术专业在我省单考考点组织术科考试的通知(附件) (2008/02/03)
· 关于公布全国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单考专业的通知 (2008/02/03)

广州招考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广州招考办,如需转载使用,请注明“来源:广州招考网”。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广州市招考办 电话:020--83868080 转 8231、8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