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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2008/02/11 18:33:32


各市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校:
现将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3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同时根据我省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2008年,我省各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按教育部《通知》要求执行(布点学校和项目见附件3、4),符合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条件的考生文化课考试需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但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单独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录取时按教育部规定执行。我省不再组织高水平运动员参加“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文化考试。
 
二、报考条件
根据教育部学生司《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教学厅[2006]1号文附件1)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考高水平运动员: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三、申报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我省考生必须于高考报名时(2007年12月21日-30日)到其户口所在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
四、招生学校要成立高水平运动队招生领导小组,加强对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的领导,要成立有招生办、体育部、纪检监督部门参加的高水平运动员专项考试评审小组,要按实施招生“阳光工程”的要求,制定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招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要符合《通知》规定,应包括招生的条件、测试项目及标准(标准不得低于我省体育特长生测试标准)、测试时间、地点、选拔人数、选拔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招生章程需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省招生办公室备案后组织实施。
五、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须于2008年1月1日后进行。各招生院校须于2008年4月5日前将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上传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凡未在规定时间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考生,均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
六、符合国家体育总局、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规定,获得全国性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性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性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运动健将、国际运动健将、武英级称号的运动员,可按有关程序免试进入高等学校学习。
请各市招生办及时将本通知传达到各县(区)招办、中学,并做好宣传工作。

附件:1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7]34号)

       2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教学厅[2006]1号文附件1

3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含项目)名单(教学厅[2006]1号文附件2

4、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关于2007年调整部分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设项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06]63号)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二00七年十二月十四

附件一

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

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的通知

教学司〔20073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高等学校:

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招办)和有关高校要切实按照高校招生实施“阳光工程”的有关精神和要求,加强对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的领导,强化信息公开,科学合理制订高水平运动员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严格规范组织体育专项测试和录取,确保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现就做好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2008年普通高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工作继续按照《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教学厅〔20061号文件附件1)要求执行,招生学校及设项范围不变(见教学厅〔20061号文件附件2),其中部分院校运动项目依据《关于2007年调整部分普通高等学校高水平运动队设项的通知》(教体艺司函〔200663号)调整(南京农业大学暂保留排球与田径项目,且不新增武术项目)。

二、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工作须于200811日后进行。对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专业测试的省(区、市),招生学校可直接使用省级统一测试成绩,也可在省级统一测试合格基础上再行测试,且测试要求不得低于该省(区、市)制订的统一测试标准。对未统一组织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省(区、市),招生学校须自行或联合组织测试。参加高水平运动员测试的考生应参加其户口所在地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高考报名。省级招办和招生学校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合作,认真核查考生报名资格及相关证件,不得擅自降低报名条件或扩大所设置项目的报名范围。

三、各招生学校和省级招办要加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信息管理,确保完整、准确、规范、及时报送有关数据。招生学校须于45日前,按照规定格式和要求(见附件)将本校已测试合格的高水平运动员数据库上传至我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aokao.chsi.cn)。有关生源所在省级招办须于415日前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经各校测试合格的本省(区、市)生源报名信息。组织高水平运动员统一测试的省级招办对省级统一测试未合格的考生要予以注明。我部将于416日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经省级招办确认的各校高水平运动员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凡高校逾期未上传或省级招办逾期未确认数据(名单)均不再公示,且所涉及考生均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招生学校须依据“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结果,在本校网站公布测试合格考生名单并书面通知考生本人。

四、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须在其户口所在地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对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省级招办应根据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及测试合格的项目向有关招生学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执行生源所在省(区、市)的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人数控制在本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对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专业培养前途,且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考生,招生学校应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核准后方可予以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总数的30%

对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经本人申请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招生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招生学校须于625日前将参加本校文化课单独考试拟录取的高水平运动员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

招生学校在向有关省级招办网上提交拟录取高水平运动员名单时,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增补相应计划。由省级招办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

五、各有关高校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严禁各校擅自降低录取标准、扩大规模、增加项目录取考生。严禁以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形式录取未经公示的考生。对在组织体育专项测试中出现重大疏漏或违反规定录取高水平运动员的有关高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并在全国范围通报。对在体育专项测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高校须将其违规事实报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由省级招办取消其当年高水平运动员报考资格,并将其违规事实记入考生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请各省级招办速将本通知转发至本行政区域内具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资格的高校。

附件:有关高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

教育部高校学生司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有关高等学校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数据库结构

文件名:(GSP+院校代码).DBF

编号

信息项名称

类型

宽度

信息项含义

信息项说明

1

KSH

C

14

考生号

由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统一编制

2

XM

C

24

姓名

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半角??表示

3

XBDM

C

1

性别代码

1男,2

4

SFZH

C

18

身份证号

左对齐

5

SSDM

C

2

考生所在省市代码

采用国标

6

SSMC

C

16

考生所在省市名称

采用国标

7

BYXXMC

C

20

毕业学校名称

高中毕业学校名称

8

ZSDJ

C

20

证书等级

获得运动员证书名称及等级

9

CSXM

C

20

测试项目名称

招生学校的运动测试大项

10

CSJL

C

20

测试结论

成绩(或等第)

11

YXDM

C

5

招生学校代码

采用部标

12

YXMC

C

40

招生学校名称

采用部标

13

KSLXDM

C

1

考试类型代码

1.文化课统考

2.文化课学校单考

14

BZ

C

60

备注

包括运动测试大项中小项名称等信息

15

SHYJ

C

60

审核意见

生源所在省级招办审核意见

 

附件2

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办法

 

一、报名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二、统考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组织进行体育专项统一测试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其所在地招生学校体育专项测试的要求不得低于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统一测试标准。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选拔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招生学校要认真核查,并留存证书复印件备查。学校所在地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对本地区有关招生学校的测试工作进行监督。

招生学校须在2006415日前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格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将合格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将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对各招生学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人数控制在本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四)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向有关测试学校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五)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不得投档,学校亦不得录取。

未达到国家相应标准或不具备培养前途的考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

三、单考招生办法
  (一)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二)招生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三)高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四)招生学校应从文化课单考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625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附件3

2006年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学校(含项目)名单

 

序号

       

1

清华大学

田径、射击、游泳、赛艇、健美操、篮球、排球、足球

2

北京大学

田径、健美操、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赛艇、棋牌

3

北京理工大学

田径、武术、足球、篮球、定向

4

中国人民大学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武术、乒乓球

5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排球、田径、足球、跆拳道、定向

6

北京科技大学

田径、篮球、跆拳道、羽毛球、足球

7

北京工业大学

田径、游泳、羽毛球、排球、篮球

8

北京师范大学

田径、篮球、足球、健美操、橄榄球

9

北京交通大学

羽毛球、排球、田径、篮球、跆拳道

10

中国农业大学

橄榄球、田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