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 2008/03/05 12:22:48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穗招考办〔2008〕17号
关于做好2008年广州市退役士兵报考
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粤招〔2008〕2号)的有关要求,结合广州市的实际情况,现就我市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网上报名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3月6日—7日
二、报考条件和手续
1、报考条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符合我省安置政策与报考资格、具有高中(中专、中职、技工)毕业资格和专业技能证书,能够正常参加学习的退役士兵。
2、报考手续:符合报考条件的退役士兵,到就近的区、县级市招考办办理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的有关手续,并携带以下材料:
(1)安置地民政局出具的《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
(2)《中国人民解放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身份证及复印件;
(3)高级中等以上教育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历证明及复印件;
(4)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军级专业技能证书及复印件。
三、报名办法
报名步骤:资格审查→领取考生号和交考试费→照电子相片→录入考生报考信息→考生现场核对和确认报考信息
1、资格审查: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要认真做好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必须严格按安置地民政局提供的《广东省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核准通知书》核实考生身份。
2、领取考生号:
3月6日考生到区(县级市)招考办报名点办理验证报名手续,然后领取考生号和初始密码
3、缴费:
考生必须按规定缴交考试费。各文化科目考试费收费标准为每科25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共75元。
4、照电子相片:
考生凭考生号和身份证或退役士兵证到区、县级市招考办特约的摄影点照电子相片。考生必须拍照电子相片后,按报名点通知的时间现场核对和确认报名信息。
根据广州市物价局穗价函[2003]383号和穗价函[2004] 68号《关于广州市高考、中考采集考生电子相片收费问题的批复》,考生报名摄像费收费标准为6元/人次。
5、录入考生报考信息
各区、县级市招考办要根据市招考办下发的《广东省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审核登记表》,在普通高考报名系统上录入考生的报考信息。负责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名点也要录入考生的相关信息。
6、核对和确认网上报名信息:
考生按照报名点的通知,到报名现场用考生号登陆“广州市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登陆成功后,立即修改初始密码考生,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定《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核对本人的报考资料(含报考信息、简历信息、家庭情况等,)。核对无误后,考生必须在核对表上签名确认。高考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均不得更改。
考生要妥善保管和记牢密码,以确保本人报考信息的安全并在填报高考志愿及查询高考成绩时使用。。
报名时尚未办理身份证的可填写《士兵退役证》上的编号。
未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其证书编码先按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准考证号码录入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持有军级以上有关专业技能证书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录入该证书的编号。
四、考试时间:
(一)文化课考试
1、退役士兵已经取得军级以上有关专业证书或由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将在6月7日-8日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文化课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
2、考试内容参阅招生考试部门印发的考试大纲。
3、考试总成绩以原始分形式呈现。
4、《文化科目准考证》由报名点在6月4日发放。考生必须凭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
(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
1、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或军级专业技能证书的退役士兵,须于办理普通高考报名手续前,在同一地点先进行“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报考。考生应根据本人的特长和将来的职业意向,选择要参加考试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类别。考生报考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时,须进行电子摄像。报考点须从考务管理软件中打印出“考生报名信息确认单及诚信承诺书”,由考生本人核对无误后签名,如考生拒绝签名,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一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的信息将不能再作修改。“考试合格证书”打印后省教育考试院也不再出具考生信息更正的证明。
2、为便于退役士兵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将在4月19日-20日对退役士兵单独举办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本次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开考课程为《会计》、《电子》、《机械》、《电工》、《旅游》共五门。其中机械课程分“车工”、“钳工”、“铣工”、“数控车工”技能类别,旅游课程分“导游与旅行社管理”、“前台与客房实务”、“餐饮服务-中餐或西餐”、“美容美发与形象设计”技能类别。相关考试内容按《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大纲及样题》(2007年10月版)。考试时间(见附件)。
3、由于《电工》、《电子》、《机械》操作技能考试涉及专业设施设备和物品的使用,要求操作者具备一定的基本操作技能,为保证操作技能考试安全、顺利进行,要求考生考前参加相关培训,并凭培训单位出具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实习证明”参加操作技能考试,否则不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4、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总成绩以等第分数形式公布,分为A、B、C、D、E五个等级。85分—100分为A;75分—85分以下为B;60分—75分以下为C;50分—60分以下为D;30分—50分以下为E。总成绩由笔试和技能考试两个单项考试成绩组成,各占50%。单科成绩30分以下的(不含30分),其总成绩为未达到等第条件。未达到等第条件的考生不能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不能参加普通高考的文化课考试。
5、考生参加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点以及考试时间以《应考通知单》为准。
6、考生取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后,方可在5月20日 普通高考填报志愿时到原报名点办理证书编号输入及报名确认手续。
五、考前辅导
3月6日前,各市教育局将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考前辅导的时间、地点通知市民政局,由各市民政局通知隶属县(市、区)民政局,县(市、区)民政局要及时通知退役士兵到市教育局指定的职业技术院校、中等职业学校进行考前辅导。
六、注意事项:
1、退役士兵报考高职院的有关政策和具体规定按照省招委会、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关于做好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粤招[2008]2号)实施。
2、考生报名摄像、体检、发放文化课(专业技能课程证书)准考证、发放文化课(专业技能课程证书)成绩、填报志愿等工作由报名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招生安排。
3、考生姓名中无法输入的汉字使用支持国标大字符集的输入法输入,如果确实找不到的汉字用两个半角字符“??” 代替。
4、报名时考生姓名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姓名相一致,不得使用曾用名和别名。
5、报名时考生登记的手机号码(在广州地区登记的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手机号码,小灵通暂不提供服务)的有效期应保留至高考录取工作结束,以确保能及时接收市招考办发布的高考信息。
6、退役士兵报考高职院校的各类表格可在《关于做好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粤招〔2008〕2号)下载复印。
附件:一、广州市各区(县级市)退役军人考生报名点
二、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时间
三、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
四、《关于做好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三月三日
附件一:
广州市各区(县级市)退役军人考生报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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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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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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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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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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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招考办(多宝路58号6楼605室少年宫大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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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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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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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招考办(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2成教大楼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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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7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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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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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招考办(海珠区同福东路486号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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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7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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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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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招生办(天府路1号区政府大院4号楼20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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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227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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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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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白云中学(水荫二横路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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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97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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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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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招考办(黄埔区大沙东路3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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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9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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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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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招考办(清河东路319号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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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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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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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实验中学(新华镇商业大道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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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898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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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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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教育局(南沙港前大道南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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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83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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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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萝岗区招生办(开发区志诚大道303号管委会大楼西座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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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37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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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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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招考办(增城市荔城街挂绿街西四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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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48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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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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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招考办(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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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30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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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时间表
(1)理论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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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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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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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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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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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9:00-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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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机械、会计、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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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操作技能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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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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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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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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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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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准考证上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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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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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9日、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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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准考证上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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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电子、机械、旅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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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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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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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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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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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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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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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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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
|
实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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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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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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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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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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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1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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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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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90
|
旅游
|
45
|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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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收费标准按照省物价局、省财厅粤价函[2003]12号、63号文执行。
附件四:关于做好2008年退役士兵报考普通高等职业技术院校工作的通知(双击文件名打开附件)
(编辑:cwh,审核: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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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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