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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问答(录取篇)
2008/05/08 14:15:18


 

2008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问答(录取篇)

 

一、录取工作的原则是什么?

 

(一)录取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德、智、体全面衡量,按照考生的志愿先后,学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二)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保证招生质量,保证本地区初中毕业生的升学率达到或超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划的年度要求。

(三)严格执行录取管理规定,全市中招录取实行统一录取政策、统一录取平台、统一数据管理。

(四)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必须从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中等职业学校优先录取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生源不足的学校,可根据各自的办学特点,采取初中毕业证书注册入学的形式,补录未被录取的考生。

 

二、录取顺序和批次是怎样安排的?

 

(一)录取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是普通高中录取(含民办高中补录),第二阶段是职业类学校录取。

(二)除个别区、县级市外,全市普通高中按学校等级实行分批录取。各录取学校的分批情况详见本书第六部分。

(三)职业类学校(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有广州市生源招生计划的各类各级职业类学校)实行同场统一录取,分三步完成:

第一步:安排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录取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

第二步:除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外的各职业类学校录取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

第三步:职业类学校进行注销和补录。录取对象是已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但未被录取的考生、无报名参加中招统一录取的考生、已办理录取注销手续并要求重新参加补录的考生以及无参加学业考试但符合录取规定的人员。

(四)独立招生学校的录取工作,属于普通高中的在提前批录取前完成,属于职业类学校的,在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职业类学校统一录取前完成。

 

三、普通高中录取是怎样进行投档的?

 

(一)按每批招生计划数(公费生招生数和择校生招生数)的一定比例,划定该批的投档控制分数线;

(二)在每批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先按考生志愿从前到后的顺序,再按学业考试七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投档时,分别按公费计划数对应公费志愿、择校计划数对应择校志愿,先投第一志愿,若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三)每批“高分优先投档线”,对高分考生按其志愿优先投档;

(四)对于在两个不同批次同时有招生计划的学校,若在前一批投档控制分数上未完成该批招生计划,其剩余计划数并入该校后一批次计划完成。招生学校在后一批次的投档控制分数线上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市中招领导小组将调整其投档控制分数线直至完成其招生计划。

(五)招生学校如无特殊理由,对所有投档的考生均必须被录取,不得退档。

 

四、怎样理解“志愿优先”的投档方式?

 

“志愿优先”的投档方式,具体来说是:

1、首先按每批招生计划数(公费生和择校生)的一定比例,划定该批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即投档控制线(以下简称“投档控制线”);

2、在投档控制线上,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按考生志愿从先到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先投第一志愿,若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依次类推

也就是说,若某校在投档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数已满足该校的招生数,那么,市招办就不再向该校投放第二志愿考生的档案了。如果在投档控制线上第一志愿考生数达不到该校的招生计划,则按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第二志愿报考该校的考生档案……如此类推,直至招生计划完成。因此,在考生的每批志愿中,填好第一志愿尤其重要。因为在投档中,热门的学校,一般在第一志愿的投档已完成了招生计划,不可能再招收第二及以后志愿的考生。若考生在某批次第一志愿选择的学校偏离本人实际,而后续志愿也得不合理,则在该批落选的可能性很大。

 

五、怎样理解“高分优先投档线”?

 

普通高中各批设“高分优先投档线”。这条投档线是在投档录取前产生的,对达到“高分优先投档线”的考生,市招考办在“高分优先投档线”上按其志愿优先投档。但并不是说,凡是达到“高分优先投档线”的考生,一定保证被所填报志愿的学校录取。如果填报志愿不合理,所填志愿没有保持一个合理的梯度,就会出现上了“高分优先投档线”落选的情况。

例如:假设“高分优先投档线”为610分,投档时,首先对610分及以上考生的第一志愿投档。如果某一考生的总成绩为620分,该生第一志愿A校的录取控制线为630分,自然他的A校志愿就落选了。而该生第二志愿的B在“高分优先投档线” 610分上第一志愿投档未满员,且B校在高于620分的第二志愿投档未满员,市招考办就会将该生的档案投给B录取。这样,该生虽然第二志愿B校,也会有机会被B录取的。但是,如果B610分上第一志愿已经投档满员了,或在620分以上第二志愿已经满员,那么,该生虽然上了“高分优先投档线”,也照样会落选的。

 

六、职业类学校录取是怎样进行投档的?

 

(一)职业类学校录取不设学业考试成绩最低录取控制线,按学业考试七科总分分段投档。投档前,根据普通高中录取后的生源情况划定分段等级的起点,按一定总分级差划定每段投档线。

(二)在分段投档线上,根据学校的招生计划数,先按考生志愿从先到后的顺序,再按学业考试七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先投第一志愿,第一志愿不满员,再投第二志愿,以后如此类推,由学校择优录取。

(三)各招生学校按出档的先后顺序,把本校招生数的80%,确定为该校的必录生,在必录范围的考生,招生学校原则上不得退档。

七、要求住宿的考生,在成绩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线时,就一定能被录取吗?

 

不一定。根据中招的投档规则,如招生学校有宿位数量限制的,还要根据宿位数的限制进行投档。在投档时,按考生志愿先后、总成绩的高低投档,当宿满后,只无要求住宿的考生。所以,在宿满后,凡要求住宿的考生,即使成绩达到学校的录取分数线,也不能投档该校录取。

例如:A校的录取分数线为650分,某一考生的总成绩为680分,填报A志愿并要求住宿,而A在投档690宿位已满,则不再投低于690分要求住宿的考生,只往下无要求住宿的考生,至完成A校的招生计划为止。所以,虽然该生的成绩是680分,已达到A校的录取分数线,最后也会因受宿位数限制不能被A录取。

因此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对所报的学校提出住宿要求一定要非常慎重,尽量避免因住宿要求而影响录取机会,也要防止录取后因无法走读而影响学习。

 

八、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照顾录取有什么规定?

 

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中,下列各类考生可给予照顾录取:

  1、初中阶段获市教育行政部门授予的“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和团市委授予的“市优秀共青团员”称号的应届考生加10分投档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奖励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2、烈士子女、驻边疆国境的县(市)、沙漠区、国家确定的边远地区中的三类地区和军队确定的特、一、二类岛屿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加20分投档录取;残疾军人、因公牺牲军人子女、荣立二等功以上现役军人子女和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病故军人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复员退伍军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广州市民政局或部队师级以上单位证明,或有效证件及复印件。

  3、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子女、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市公安局政治部的证明。

  4、少数民族学生加10分投档录取,凭学生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办理。

  5、归国创业留学人员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广州市人事局核发的《广州市留学人员优惠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我国驻外使领馆人员在初中阶段回国的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驻外使领馆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

  6、户籍在本市的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在国内的子女报考广东华侨中学,加20分投档录取;报考其他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广州市侨务办证明。

7、户籍在本市的台湾省籍同胞子女加10分投档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学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出具《广东省台湾人士子女照顾录取证明书》

8、父母双方均属本市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以及纯二女计生户的女孩,初中毕业报考户籍所在地区、县级市所办高中,予以加5分投档录取。办理手续时需凭父母户籍所在街、镇计生办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和独生子女证或纯二女计生证的原件、复印件。

  投档录取时,对符合“加分投档录取”条件考生的学业考试原始总分给予加分,按加分后对应的总分数投档录取;

  在投档录取时,对符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考生,在其学业考试原始总分与其他考生相同的情况下,给予优先投档录取。

  上述各类照顾中,每个考生只能享受其中最高的一项(含体育特长生)。

  享受加分录取的考生,其享受加分录取政策后的总分数仅作用于投档录取,不作为考生学业考试的成绩。

考生办理手续时的有关证明材料,交报名点审核并存档。

 

九、如何执行照顾录取政策?

 

1、在投档录取时,根据照顾录取政策中关于“加分投档录取”的规定,对符合条件考生的学业考试七科总分给予加分,再按加分后对应的成绩进行投档录取。

2、在投档录取时,根据照顾录取政策中关于“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在与其他考生学业考试七科总分相同的情况下给予优先投档录取。

3考生若有两项或以上可享受加分录取(如“市三好学生”、“市优秀学生干部”、“市优秀共青团员”、“体育特长生”等)或照顾录取的,每个考生只享受最高加分的一项。

4、享受照顾加分录取考生,其享受加分录取政策后的总分数仅作用于投档录取,不作为考生学业考试的成绩。

 

十、什么是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与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

 

招生部门根据当年各批招生学校的报考人数和招生计划,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按一定比例划定各录取批次投档的最低控制分数线,它是各批招生学校对考生文化成绩的最低要求。招生部门按录取批次向每一批学校投档中的最低成绩,称为该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在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之上,每一所学校按志愿、成绩投档录取的考生的最低成绩,称为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今年录取中,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五年制专科录取都设置批次“投档控制分数线”和学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余中等职业学校录取不设最低“投档控制分数线”,按学业考试总成绩分段投档。

 

十一、怎样进行注销和补录?

 

   (一)普通高中的注销、补录

1、凡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录取公费生不得注销录取和退档;

2、凡放弃已被民办高中或公办高中择校录取的学生,要求参加职业类学校录取的,需办理注销录取手续;

3、生源不足的民办高中可进行补录;

4、以上情况的注销、补录安排在第四批以后进行。

(二)职业类学校的注销、补录

1、凡不按规定时间报到注册的考生,作自动注销录取处理。放弃原录取学校并要求参加职业类学校补录的考生,由本人到补录学校办理注销录取和注册入学的补录手续。

2、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采取注册入学的形式,补录要求入读该校的落选生、参加了学业考试但无报名参加统一录取(填报志愿)的考生、已注销录取并要求参加补录的考生。

 

十二、有关学校如何在录取中体现对体检标准的要求?

 

根据有关规定,一些招生学校(专业)录取时,对考生的身体条件有特别的要求或限制。报考师范类、旅游类、幼教类、卫生、护士类、医药类学校或专业的学生,应在报考前自行到区或区级以上医院进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各招生学校和考生应参照《教育部、卫生厅关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和《技工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执行细则》执行,具体规定详见本书第六、第七部分。考生在填报志愿前务必详细了解清楚招生学校的有关规定,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填报志愿。若考生不按有关学校(专业)的要求或限制报考而被录取的,在入学后录取学校可按有关规定调整其专业,或令其休学甚至取消录取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四月   



(编辑:cwh,审核:w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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