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2008/06/18 10:09:43
广东省自学考试委员会
粤考院〔2008〕202号
关于200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使用计算器问题的通知
各市自学考试办公室:
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课程考核要求,考生在参加2008年7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高等数学(一)》等11门课程(详见附件)考试时,不能使用任何型号的计算器;其余有计算要求的课程,允许考生使用简单的、没有程序存储功能的计算器。
请及时将本通知要求告知有关考生,并在每个考场公布本通知,监考时严格按要求执行。
附件:2008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名称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自学考试 计算器 通知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08年6月16日印发
附件:
2008年7月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不准使用计算器的课程名称
|
序号
|
课程代码
|
课程名称
|
|
1
|
0020
|
高等数学(一)
|
|
2
|
0022
|
高等数学(工专)
|
|
3
|
0023
|
高等数学(工本)
|
|
4
|
2316
|
计算机应用技术
|
|
5
|
2318
|
计算机组成原理
|
|
6
|
8237
|
复变函数论
|
|
7
|
8239
|
中学数学方法论
|
|
8
|
8393
|
高等数学(二)(B)
|
|
9
|
8441
|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一)
|
|
10
|
8489
|
近世代数(B)
|
|
11
|
8542
|
工程数学(C)
|
(编辑:cwh,审核:cwh) 
· 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部分省统考课程使用教材的通知 (2008/06/16) · 关于调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公共关系专业(独立本科段)免考英语(二)课程有关规定的通知 (2008/06/16) · 关于停考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体育教育等九个专业的通知 (2008/06/16) · 关于更正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影视摄影技术课程使用教材的通知 (2008/05/30) · 2008年4月自考成绩查询已开通 (2008/05/29)
①
|
凡本网注明“来源: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广州招考办,如需转载使用,请注明“来源:广州招考网”。 |
| ② |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
| ③ |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 ※ |
联系方式:广州市招考办 电话:020--83868080 转 8231、823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