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考生注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的规定和办法的通知 2008/07/24 10:25:28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穗招考办〔2008〕49号
关于办理考生注销普通高中学校录取
的规定和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招生办(中教科),各有关学校:
2008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已于7月23日结束。根据有关规定,已被公办高中择校录取或已被民办高中录取的考生,如要求放弃已录取的结果,参加职业类学校录取;或放弃已录取的结果不再参加今年录取的考生,需要办理注销录取手续。有关规定和办法如下:
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申请办理普通高中录取的注销手续
1、已被公办普通高中择校录取要求放弃已录取的学校,参加职业类学校录取或不再参加今年录取的考生;
2、已被民办高中录取要求放弃已录取的学校,参加职业类学校录取或不再参加今年录取的考生。
二、考生申请办理注销手续必须提交的材料:
1、《录取通知书》
2、《放弃中招录取申请表》(申请表样式由市招考办提供,需有考生和家长签名确认,详见附表)
3、能证明考生身份的证件及复印件(准考证或身份证)
(材料1、2的原件和材料3的复印件需交招生办存查)
三、办理注销的办法
凡申请注销普通高中录取手续的考生,按上述第二点要求带备材料到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招生办(或中招办)办理,也可直接到广州市招考办中考科办理。对符合条件的考生,由区、县级市招生办(或中招办)或市招考办审核后,在广州市中招录取系统进行注销。
四、办理注销手续时间
7月25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7月2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4:00
附件:各区、县级市招生办(中教科)办公地址
附表1:放弃录取申请表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附件
各区、县级市招生办(中教科)办公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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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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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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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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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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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招考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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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六马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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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861859(中考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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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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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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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山龟岗大马路德安路1号之一成教大楼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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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78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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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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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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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福东路486号一楼对外办事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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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472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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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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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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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宝路58号(荔湾区教育局6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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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0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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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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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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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路1号区政府大楼4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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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22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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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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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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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沙东路320号(黄埔区委党校2号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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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9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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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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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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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云大道南383号五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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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36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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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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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萝岗区招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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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志诚大道303号管委会大楼1楼西座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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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11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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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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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都区教育局
|
新华街公益路区政府综合楼
|
36898563
|
51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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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番禺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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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中心东副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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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641656
|
511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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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沙区教育局
|
南沙区港前大道南18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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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683331
|
5114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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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化市教育局
|
街口街西宁东路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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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30461
|
51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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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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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城街岗前路3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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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2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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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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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放弃录取申请表(存根)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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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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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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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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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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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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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被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录取或未被学校录取,我自愿放弃该校录取或放弃录取。选择( )
1、参加下阶段职业类学校录取。
2、不再参加今年中招录取。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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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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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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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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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弃录取申请表 N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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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 生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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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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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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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业考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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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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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被______________________学校录取或未被学校录取,我自愿放弃该校录取或放弃录取。选择( )
1、参加下阶段职业类学校录取。
2、不再参加今年中招录取。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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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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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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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制
(编辑:cwh,审核:cwh) 
· 2008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高中补录批) (2008/07/23) · 广东省2008年高等学校五年制高职及中等职业学校招收初中毕业生各市录取最低分数线 (2008/07/23) · 关于召开2008年广州市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的通知 (2008/07/21) · 关于公布2008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生学校补录计划的通知 (2008/07/20) · 2008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录取分数(第四批) (2008/07/20)
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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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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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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