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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考数学科使用计算器的型号的补充通知

 关于广州市2004年中考数学科使用计算器的型号

的补充通知

 

各区、县级市中教科(招生办):

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03年广州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数学科使用科学计算器有关规定的通知》(穗教发〔200311号)和市教研室的补充通知要求,以下计算器的型号(见附件,其中有下划线的为新增加的型号)可以进入中考考场使用,其它牌子的计算器的检验要求一律按穗教发〔200311号文件要求执行,各区、县级市招生办(中教科)在69日前通知到考场、学校、考生,做好这项宣传工作。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四年六月五日

 

附件:可使用计算器的型号如下:

  1、卡西欧FX82TL型、FX82MS型;

2、南雁CZ1206D型、CZ1206E型、CZ1206F型、CZ1206FB型;

3、北雁CZ1206型;

4、深南雁LF118B型、LF118CA型、CZ1206F型。                    

(编辑:dxw,审核:dx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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