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市教育局《关于2008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类特长生工作的通知》 ( 穗教体卫艺 [2008]8 号 ) 文的规定 , 在各招生学校申报的基础上,经各区(县级市)招考办初审,现将经我办和有关部门复核符合2008年广州市普通高中招收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资格的名单(按毕业学校类别)公布如下(见附表),公示为期一周,如有异议,可向各区招生办或市招考办投诉。
附件:1.2008 年广州市普通高中学校招生具有体育、艺术类特长生资格的名单
2.各级招生部门的投诉方式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一日